發布時間:2022-08-07 13:22 信息來源:洪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
為推進建筑施工現代化,減少城市噪聲和粉塵污染,提高施工效率,實現資源綜合利用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》、《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》、《湖南省散裝水泥條例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,參照《懷化市預拌砂漿管理辦法》,有效規范預拌砂漿的生產和使用管理。于2022年6月16日至7月16日將《洪江市預拌砂漿管理辦法(征求意見稿)》在洪江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全文公布,公開征求意見?,F將意見的征集情況反饋如下:
第九條:市發展和改革、財政、自然資源、公安交警、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,做好預拌砂漿的相關監管工作。
第十條:新建、擴建、改建預拌砂漿生產項目,應當符合懷化市預拌砂漿發展規劃。發展和改革部門在核準此類項目時,應事先征求同級散裝水泥管理機構的意見。
第十八條第二點:預拌砂漿生產企業應加強對其運輸車輛的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,遵守交通法規。裝載預拌砂漿的專用車輛發生交通違法行為的,有關部門應當及時處理。處理時間需要1小時以上的,應當先予記錄放行,待卸載后再行處理。
第十九條:黔城、安江兩個城市規劃區內應當使用預拌砂漿(不含居民家庭裝飾裝修工程),禁止施工現場攪拌砂漿。
洪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
2022年7月17日